7月22日市供电局上线民生直通车节目市民问题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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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来电人 联系方式 关键词 反映内容 回复意见 业务要求规定
1 霍永钊    阶梯电价 来电人认为供电部门现在采用阶梯式计费,但计费周期却是以两个月来计,来电人认为不太合理。如果计费周期缩到一个月,这样也可以培养市民节约用电的习惯。 我市居民用户的抄表周期为两个月,阶梯式电价计费周期也同样是两个月。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12】135号》文件内容,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阶梯基数电量按标准月度基数电量乘以2执行。基数电量固定的前提下,一个月或两个月抄表,与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的好习惯不相冲突。 文件要求: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阶梯基数电量按标准月基数电量乘以二执行。
2 微信用户明明   营业时间 希望供电局星期六日网点可以办公 我局的营业厅执行周一至周六无中休的对外营业时间,6个中心营业厅(佛山厅+各区局1个)在此基础上还增加周日对外营业,保证每个区在周日有1个营业厅对外营业。同时我局大力推广远程服务渠道的应用,客户可自行通过网上/掌上营业厅、自助服务终端、微信、95598服务热线办理业务,而不需每次都前往营业厅办理。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供电营业厅营业时间的通知》(广电市部[2012]173号)精神,供电营业厅每周周一至周六对外营业,营业时间为8:30-17:30时。周日结合业务量分布情况,在一定区域内安排部分营业厅营业,营业时间为9:30-16:30时。
3 余先生   电表、电费 来电人反映供电局提供的电表质量非常差,而且存在垄断行为,不允许市民自己外出购买电表,而且计费当中存在很多漏洞,如阶梯式电费计价,认为这是坑市民钱财的行为。希望政府改变现存不健全的计价方式,设计更加贴近民生的合理计费标准。 一、对电表购置问题
1、电能表是由南网统一招标采购,经厂家和供电局100%检定合格后才装出。且装出后会有质量跟踪,如2年后运行抽检,5年开展质量抽检,确保电表准确。客户对电表质量有疑问,可向我局提出检测,我局会按国家规定进行检测,对误差不合格进行电量电费退补;如对检测结果仍有异议,还可向供电企业上级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
2、根据《电力法》第31条规定:“用户使用的电力电量,以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准”。市场上的电表均是未经计量检定机构依法检定认可的,故客户不能在市场上购买电表。
3、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70条:“供电企业应在用户每一受电点内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每个受电点作为用户的一个计费单位。用户为满足内部核算的需要,可自行在其内部装设考核能耗用的电能表,但该表所示读数不得作为供电企业计费依据。”按此规定,用户计量用的电表是供电局提供,用户购置安装的电表不作为计费依据。
二、居民阶梯电价问题                          
    2012年6月广东省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颁布了《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是经过广东省物价局组织召开全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后,认真研究30位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以及汇总整理社会各界意见,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制定出的慎重而科学的全省阶梯电价正式方案。相关电价政策均由政府物价部门制定,我局严格贯彻执行。到目前为止,政府方面暂时没有出台新的阶梯电价后续政策,我局也会积极向物价部门反映阶梯电价相关用户诉求,兼顾公平负担,促进全社会科学用电、节约用电。
1、根据《电力法》第31条规定:“用户使用的电力电量,以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准”。
2、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70条:“供电企业应在用户每一受电点内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每个受电点作为用户的一个计费单位。用户为满足内部核算的需要,可自行在其内部装设考核能耗用的电能表,但该表所示读数不得作为供电企业计费依据。”
4 吴先生    电费、电表 来电人反映到供电营业厅缴交电费,对方是不收取现金的,来电咨询有此规定的原因;另外来电人反映现时新安装的电表是没有保险制的,担心万一发生漏电非常危险,望尽快跟进。 目前我局已向客户提供多种便捷的缴费途径,如银行代扣,银行柜台收现、自助终端缴费、网上缴费,微信缴费和95598电话在线缴费等,出于资金安全角度的考虑,建议客户采取非现金缴费。若客户不方便通过非现金缴费渠道缴费的,我局也会受理现金缴纳电费。
对于客户反映的电表问题,需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释:
1、电表一直都没有保险制,用户反映的应该是电表箱没有保险制,即表前开关或刀闸。
2、电表结构在设计时充分考虑绝缘,因此在没有外力破坏情况下,电表不存在漏电的可能。且电表箱现在已逐步改为非金属材质,电表万一发生漏电也不会影响安全。
3、单相表箱有两种,分带表前开关和不带表前开关。技术上电表箱有无表前开关均可以使用满足安全要求。且电表漏电可能性极低,请客户放心。
 
5 黄先生    阶梯电价 来电人家有10多个人一起居住,电费按照阶梯电价来计费,导致来电人需要多交电费,来电人认为很不公平,希望供电部门能了解这个情况。 2012年在省物价局召开的全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中,有听证代表也提出居民阶梯电价以户为单位实施的建议,但最终没有被采纳。政府方面解释意见未采纳的原因是:根据家庭人口数量确定电量分档标准,客观上存在家庭人口数量核实难度大,居住人数动态变化等问题,管理难度大,操作性不强。据了解,目前全国各省市都未对人口因素有较为成熟且可供操作的方案。广东是一个人口大省,流动人口数量庞大,情况相当复杂,以下三个问题目前尚无较好的解决方法:(1)界定家庭人口数量的标准。国家尚未出台相关界定人口数量的标准,实际操作中也难以出台一个为社会都认可的实施标准;(2)界定家庭人口数量的方法。如以户口本为依据,一是一个户口本名下可能拥有多套房产,等于变相增加了用电基数,二是存在人户分离的情况;(3)流动人口数量多,变化快,情况相当复杂,目前尚无较好的解决办法。  
6 何先生    电动汽车 来电人现时有一辆电动汽车,据了解广东省有一文件规定可为该车型专设一电表,该车已行驶四年,但咨询供电部门可以安装电表的时间,工作人员一直都说文件没有落实到镇,故无法为来电人安装,对此感到不满,希望得到上线领导的回复。 1、对于居民电动汽车用户,政府并无单独的电价政策文件。目前的电价执行方式是“谁的地盘谁做主”,电动汽车在什么场所充电,就按什么电价执行,例如在家庭充电,就执行居民电价,在商场充电就执行商业电价。                                       
2、目前国家、省、市层面都在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的运用,同时积极鼓励各种资金投资建设充电设施,我们供电局也在积极配合政府进行充电设施的建设规划工作,推动这项新兴环保事业。包括将来即将实施的小区配套费政策,小区的用电统一由供电局规划建设,其中就包括了充电设施的建设,可以说也是一项便民利民的措施。
现时没有充电桩用电报装的业务规定,暂时参照业扩报装流程进行受理。
7 成先生   95598 来电人反映供电热线夜间经常没人接听,另外,居住楼宇计费的电表前保险残旧,致电95598工作人员表示该问题不属于供电局负责的范畴,咨询要更改电表前保险器的解决办法。  一、关于热线接听问题,答复如下:近期由于夏季用电高峰的来临,加之台风外围气压的影响,导致用电故障增多,客户在短时间内集中拨打服务热线,导致话务通道占满,话务异常繁忙,对客户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为此,佛山供电局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与客户信息交互,以改善这种情况的发生。一是提供短信息服务,只要客户在供电部门登记你的手机号码,在故障发生时我们主动向你发送相关信息。二是发生停电时,95598热线主动发布语音信息,客户拨打热线时可收听到相关的停电公告,或客户使用已登记的手机号码拨打服务热线,系统识别客户来电号码所关联的停电信息,自动播报停电公告,查询到相关信息。希望各位市民在发生停电时,善用这些途径,尽早获得相关的信息。
二、关于表桥问题,答复如下:因表前保险器是客户的投资设备,属客户的资产。根据《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供受电设备按设施产权归属确定维护责任方。因此,当保险器发生故障或需改造时,需由客户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电工)进行维修处理。如改造时需停电操作,必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
 
8 何先生    安全距离 咨询供电局变压器需离开民房多少米才符合标准。 根据《GB50053-2013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要求:“2.0.6 露天或半露天的变电所,不应设置在下列场所:1  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2  挑檐为燃烧体或难燃体和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建筑物旁;3  附近有棉、粮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集中的露天堆场;4  容易沉积可燃粉尘、可燃纤维、灰尘或导电尘埃且严重影响变压器安全运行的场所。”
综上所述,油浸式配电变压器安装于民用建筑附近时,须满足防火要求,配电房外墙(箱式变压器外壳)与周边民用建筑之间需设置宽度大于2米的消防通道。杆上变压器距离周边民用建筑间的距离须满足带电体安全距离(约1.5米)加上风偏距离(约1米)。干式配电变压器则可设置于民用建筑内部。对于大型变压器,因为都放置于变电站里面,与民房的距离均超过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标准。
无差异
9 某先生 (张槎)   电费 【节目已出】反映现时普通居民的用电是0.6元一度,但来电人所居住的出租屋却要交1.3元一度给房东,来电人认为很不合理,供电部门应该要严管这些出租屋的电费收费情况。 来电人反映的为其与房东之间的租房使用电费问题,且房东收取的电价可能包含线路变损、垃圾分摊等费用,属于租户与房东之间的约定或协议行为,不属供电局监管范围,建议客户自行与房东协商解决,同时将有关问题向物价管理部门反映,我们作为供电部门也会将类似的电价问题转交给物价管理部门,提请物价部门关注。 居民一户一表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阶梯电价(分三档,第一档0.62元/度,第二档0.67元/度,第三档0.92元/度)和合表电价(0.657元/度)两种。
10 彭先生    电费 来电人反映现时出租屋电费的标准为1.3元/度,认为这种做法是将供电局的电变相提价卖给出租客,对此感到不满,希望得到上线领导的关注。
11 黄祥耀    公摊电费 反映禅城区燎原路110号2区的公用电已被停用多年,原因是该区很多房屋已被出租,外地人都不愿意缴纳公用电费,导致居民晚上出街下楼梯时无楼梯灯,存在安全隐患。 已详细说明欠费必须采取停电措施,建议办理梯灯分摊用电,并告知首先提交房产证办理报装梯灯电表业务,待供电方案批复后在办理竣工报验时一并提交所需分摊梯灯照明住户的身份证件并填表登记及各住户签名确认,如未能集齐证件可先办理以个人账户信息登记,到装表送电后再一同办理分摊业务。现客户表示接受考虑该项业务办理,如有疑问再致电我局了解详情。 根据《关于佛山市住宅公共用电电量分摊试行办法》做好开展住宅楼宇公共用电电量分摊业务。以供电企业当期抄见电量为依据,按所提供用电户资料,委托供电企业对本住宅楼宇以下公共用电电量直接分摊到户,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与原件无异.
12 李小姐    一户一表 来电人居住禅城区莲花路,两户共用一个电表,由于是准备拆迁因此无法申请一户一表。但在实行阶梯电价的情况下就非常不利,咨询具体解决方法。 向客户询问了解该址的拆迁时限,客户告知暂未收到具体时间,我局已解释如离征拆时间较长可考虑报装一户一表,根据零散居民业扩投资界面如为单相房屋居住用电,表前费用由供电方投资。现客户表示还是按原来用电方式暂不报装电表。如有疑问再致电我局咨询解释。 根据《佛山供电局业扩规范指引》:居民用电可出示产权资料,实行一户一表报装。
13 布先生   电表迁移 【节目已出】来电人是禅城区福宁路153号铺的业主,多年前隔壁商铺的电表安装在来电人铺位的柱上。来电人要求供电部门迁移,但供电部门表示无论谁迁移都是需要收费,来电人对此感到不满,认为不是来电人的责任。希望供电部门能对出作出回应。 据了解,该客户曾于去年10月份通过营业厅及客服单20131016000147反映情况;当时已回复过客户布先生,情况如下:布先生为福宁路153号铺二手业主,查档案该铺于2000年4月更名,原153、155两铺表箱安装于布先生所述地方已超过20年,其中155号铺为1994年12月立户,153号铺为1994年5月立户。根据《营业规则》第四十七条第1点和第二十七条相关产权分界点和业务规定,街码引落线、表箱、出入线都为客户资产部分,客户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安装,供电部门只是在客户提供的位置及表箱内安装计量电表,客户提出申请移表,移表所需的费用由用户负担。
经多次联系布先生,向其进行解释说明,在业主未表示同意的情况下,供电方不能单方面移动客户的用电设施,请布先生与155号铺位业主协商后,由双方共同提交迁移申请,我局收到申请后可立即为其迁移表箱。
一、《营业规则》第四十七条第1点规定:“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责任分界点按下列各项确定:1.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用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企业。”二、《营业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 用户移表(因修缮房屋或其他原因需要移动用电计量装置安装位置),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办理:
1.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供电点等不变情况下,可办理移表手续;
2.移表所需的费用由用户负担。”
14 梁先生    电价 来电人居住在禅城东平二路3号的滨海御庭小区,住宅使用的时普通居民用电,但小区的分摊电费却是按工业用电来计价,来电人对此感到疑惑,希望供电部门对此情况作出解释。 已联系客户梁先生13318222389解释,根据现行电价政策,对住宅小区内属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路灯、喷水池、值班保安亭、停车场等按市政用电性质收费,即执行非工业电价。  
15 谭小姐    电表 来电人在禅城敦厚的出租屋,在13年12月底更换了新电表后,多个分表的总数与总表在6个月间相差了一千五百多度电,咨询供电部门具体原因及解决方法。 经现场勘查,负荷运行稳定,该地方分开三个地方出租铺位,客户分表为机械表,解释可能分表计量的误差,建议客户更换计量准确的电表,并建议客户委托有资质的电工检查表后线路是否有偷漏电,客户接受工作人员提出的建议。  
16 招小姐   业扩 【节目已出】来电人反映供电局规定电表安装表前自己负责,表后是供电局负责,但现时却规定表前的材料都要前往指定的点购买,而且价格十分昂贵,对此感到不满,认为这是不合理的行为。 接到招女士电话后,我们重新核实了客户的报装资料和信息,发现客户前后两次报装,报装地址和报装容量均有较大差异,报装容量超出一般同类型居民用电需求,且没有明确表示是居民住,由于报装所在区域为工业区,因此我们现场勘查人员对招女士的报装需求提出质疑。
我们对居民客户报装有一套严格的审查程序,其中一个目的是保证用电安全,居民报装时以居民名义报装,但用上电之后实际是用于家庭小作坊、小工厂使用,就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给自身和附近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按有关规定,非居民报装其表前线路需由客户投资,而对于低压零散居民客户报装,则以低压计量装置为投资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含表箱、计量装置)由供电局投资;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由客户负责出资建设。
掌握上述情况后,我们与招女士进行了沟通,向招女士解释了相关规定,并现场核实用电需求,确认报装容量为30kW及用电性质为居民住宅用电,目前已经受理了该客户的报装业务,我们将严格按照南方电网、广东电网的相关要求做好客户用电报装服务工作。
《广东电网公司业扩管理细则(2014版)》中规定:对于低压零散居民客户,以低压计量装置为投资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含表箱);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由客户投资建设。
17 微信用户欣你而在 (城区)     我想问问邹局长,为何港口路东江花苑小区经常通知隔壁变电站(湾华)需要检查线路而停电?通常每月或隔一个月就停一次而且每次停3分钟不到,导致我家多个用电设备在入住半年内都烧坏(路由器,监控录像机的硬盘等),我担心电冰箱等大设备也会因此而损坏,请问这类频繁而短暂的停电导致我的设备损坏,你们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我不可能在上班时间回家守候你们停电通电的。
经查上述都属计划停电,停电范围不同,不能采取搭单停电,我们已采取环网的方式,减少停电范围及用户停电时间,同时我所提前7天通知用户,尽量减少对用户的影响。今后,我们将继续优化停电安排,减少停电次数,并采用合环转供电新技术,尽量减少对客户的影响。
 
18 梁小姐(九江)   电子账单 【节目已出】听说居民的电费单要采用电子账单,但对于年纪大的市民来电很不方便,无法方便查询用电情况。另外对于一些出租屋在总表下使用多个分表的,分表度与总表不同,中间如果出现差异应该如何处理。 1.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局向辖区内居民提倡使用更为环保便捷的电子账单来代替纸质账单,如客户确实需要继续使用书质帐单可致电95598热线或到供电营业厅申请保留。
2.供电部门的计费电能表在安装前是经国家授权机构检定合格的,且精度较高,而用户自己安装的分表安装前不一定经过严格检定,未经检定的电能表可能存在误差偏大的现象,造成总分表度数差异;另外,总表至分表之间因线径、接线方式的影响会产生一定的电量损耗,这同样也会造成总分表之间的度数差异。对于存在这些差异的,建议用户自行安装分表时购买采用精度和灵敏度较高的电能表,对于线路损耗建议按照各个分表所占总电量的比例对租户进分摊收取。
推广电子账单
19 潘先生    账单 【节目已出】来电人在九江河清村居住,反映近几个月内都没有收到供电局发送的电费单,咨询这情况的原因。 南海供电局现在是委托南海区邮政局将电费通知单邮寄至客户用电地址邮政信箱,经了解上址由于邮政派发人员流动大,三个月换了二个投递员,派发质量欠佳。
针对纸质电费通知单可能存在误投、容易遗失等情况,为使客户能更轻松便捷地了解电费信息,从2011年起,佛山供电局已全面启用电子账单业务,电子账单是指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形式,替代纸质电费通知单向客户发送电量电费的消费信息,具有保存方便,容易查找的优点。客户可通过网上营业厅、95598服务热线或营业厅办理。请您对电子账单业务给予支持!
或者客户也可以通过关注广东电网的微信服务号,在绑定用户号后就可以轻松查询电费账单。已联系客户解释,客户表示明白。
推广电子账单
20 刘先生    电磁辐射 【节目已出】来电人在大沥居住,所居住的村经常出现跳闸情况,供电局工作人员前往了解后表示需要建多一个电房才能解决问题,但遭到村民的拒绝,咨询这种情况的解决办法。 客户所在区域用电超负荷,变压器负荷已达到了饱和状态,所以出现低电压甚至是跳闸停电的问题,而彻底解决此问题的方法是新建一个变压器。但在施工建设的过程中,因个别村民担心辐射问题而阻挠电网建设工作。而对于电力设施的辐射问题,其实是一个误解,在国际权威机构的文件中,交流输变电设施产生的电场和磁场被明确地称为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并未称为电磁辐射。而根据专业机构的真实测量数据显示:电力设施5-10米外的电磁感应强度为10微特斯拉,远低于标准的100微特斯拉,形象点讲,电力设施所造成的电磁感应强度只相当于电吹风的1/10和电热毯的1/5,所以客户也不必担心。已联系客户解释,客户表示明白。
21 李先生    账单 来电人是南海桂城石肯的居民,反映最近几个月开始便再没有收到电费通知单,来电咨询原因。 南海供电局是委托南海区邮政局将电费通知单邮寄至客户用电地址邮寄,由于邮政派发人员流动大,造成派发质量欠佳。而针对纸质电费通知单可能存在误投、容易遗失等情况,为使客户能更轻松便捷地了解电费信息,从2011年起,佛山供电局已全面启用电子账单业务,电子账单是指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形式,替代纸质电费通知单向客户发送电量电费的消费信息,具有保存方便,容易查找的优点。客户可通过网上营业厅、95598服务热线或营业厅办理。或者客户也可以通过关注广东电网的微信服务号,在绑定用户号后就可以轻松查询电费账单。如客户仍需要纸质通知单,我所也可为客户保留,每期派送;客户也可到供电营业厅打印电费账单。
我局工作人员多次致电客户(18925985906)想了解具体地址情况,但客户均挂断电话,后来客服经理致电客户时,客户才表示其并无反映上述情况,可能电话有误,已向客户致歉,客户表示理解。
22 王先生    电磁辐射 来电人反映狮山沙头村经常无故跳闸,电压很低,对居民造成很大影响,已多次向供电局反映,但对方要求安装一个变压器,来电人担心变压器会有辐射,咨询除安装变压器的其他解决办法。 1、据了解,来电人所反映的“经常无故跳闸”情况的原因如下:其所在的狮山沙头村因毗邻一气大众、本田汽车厂及奇美电子厂等大企业,有大量附近厂企员工有住房需求,在利益驱使下,村民们纷纷利用宅基地甚至霸占农用地扩建住宅或新建多层公寓式楼房出租增加收入。这些出租屋用地大多数没有土地使用权属证明(镇政府发文规定“无土地使用证的个人住房,供电所不能受理报装”),因而不能正常报装用电。报装被拒后,部分村民通过强行实施私拉乱接的形式进行用电。私拉乱接的结果导致供电半径不合理、供电线路线径过细等情况,而造成经常过载跳闸、低电压等问题。针对村民私拉乱接的情况,供电所曾安排人员到现场实施用电检查或采取强制措施,但受到阻挠甚至人身威胁。为此,狮山供电所一方面多次向镇政府和区局反映,希望政府牵头整治或理顺,另一方面亦与村委会沟通希望通过增加配电台区解决过载和低电压问题。目前正在与政府及村委会协商在该村属下的文桂、海念两村小组地域新装两台专变解决村民用电问题。
2、而对于电力设施的辐射问题,其实是一个误解,在国际权威机构的文件中,交流输变电设施产生的电场和磁场被明确地称为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并未称为电磁辐射。而根据专业机构的真实测量数据显示:电力设施5-10米外的电磁感应强度为10微特斯拉,远低于标准的100微特斯拉,形象点讲,电力设施所造成的电磁感应强度只相当于电吹风的1/10和电热毯的1/5,所以客户也不必担心。
23 陈先生      【节目已出】来电人在南海丹灶金沙有一栋楼房,在报建时已经申请了楼下是商铺楼上是民居,而且土地证和房产证也是分开的。但电表却是按商业用电申请,现在想将商用与民用分开,但一直都无法操作,咨询供电部门具体原因及解决方法。     经现场勘察,该客户一楼为商铺,二楼为旅店性质,三、四楼为自用住宅。客户已于2004年2月办理商业用电45kW。现该客户想再申报三、四楼的住宅用电。根据丹灶镇政府两违用地整治办法的要求:从2008年起,除农业用电外其他所有新装增容用电业务,须由当地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出具土地合法性证明后,供电所才能受理其报装用电。由于客户报装住宅用电时,未能向供电所提供土地合法性证明,供电所按镇政府要求不能为其办理用电业务。
    供电所已向镇政府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及当地村委会了解,该户尚未到有关部门申办土地合法性证明。而如果客户确有土地证及房产证,该证明文件应该可以批出。供电所已向用户解释清楚,建议客户先到镇政府相关部门办理该证明,然后再到供电所办理用电业务,用户表示明白。
《供电营业规则》第六章第七十条供电企业应在用户每一个受电点内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每个受电点作为用户的一个计费单位。
24 叶先生   停电 反映南海桂城夏南一村八间村最近晚上经常停电,导致居民无法正常休息,希望供电部门尽快处理。 针对叶先生反映的南海夏南一居委范围内用电超负荷问题,我们了解到前期南海供电局已安排在夏南一八间村新增一台630KVA的变压器分负荷供电,但因新建变压器用地位置受到夏南一居委八间村部分村民的阻挠而无法实施,造成该区域电力供应紧张,供电能力上不去,从而导致叶先生所反应的停电问题无法解决。现我局已要求南海供电局再次联合桂城街道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就新增变压器用地问题与该村作进一步的沟通协商,促成夏南一居委解决此问题后,我局就可立即安排施工,届时该处经常停电问题便可彻底解决。目前南海供电局已与南海桂城街道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协调,夏南一居委也正在针对新建变压器用地问题组织加紧研究讨论。我们在此呼吁政府部门和广大市民对我们的电网建设给予大力支持。
25 何先生 (城区)   违建 来电人反映叠南大街16号的街电线被供电局拆除,而该处是不准报建的,认为供电此做法会助长违建风气。 已致电何先生了解情况,何先生表示位于叠南圣堂村160号的房屋正在违法加建楼层,因该房屋建设需要将钉于房屋的街码、街线移开,何先生认为供电部门应该阻止其违建的行为,不应为其迁移街线。已向何先生解释,客户提出需要迁移线路的需求属于桂城供电所日常业务范畴,根据《佛山供电局营业窗口业务受理资料规范化工作指引》要求,办理迁线业务只需凭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即可,供电部门需按照规定予以受理。至于房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是由政府部门负责处理,已建议何先生向政府部门反映此事。
26 何先生    停电 【节目已出】来电人是顺德区伦教街道新民大胜围渔场的养殖户,420日供电局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擅自更换了新电表,新旧电表更换期间曾断电,导致来电人养的鱼发生缺氧,影响正常生长,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来电人要求供电局就此作出合理赔偿。另外,来电人曾经致电供电局报障,但供电局在3天后才派人到场抢修,来电人对此工作效率感到很不满。 1、经核查,该鱼塘地址营销系统登记户主为“周垣坤”,来电人何先生为鱼塘租户,并没有在营销系统登记信息。
2、本次换表属电表轮换项目,由于换表前施工人员多次联系也没有联系上户主周垣坤,也不清楚该鱼塘实际耕作人为何先生,故换表前的通知工作没有落实。
3、2014年4月20日施工人员认为换表作业需时不多仅需15-20分钟左右,故在没有联系到客户“周垣坤”的情况下直接换表。
4、鉴于以上情况,经我局伦教所营业部主任与何先生深入沟通、解释和致歉后,何先生接受并理解,至于有关其提出报障后3天才抢修的情况,实际并没有发生,只是其一时气愤所为。
轮换计量工作须提前向客户派发轮换通知单,按通知时间进行更换。

差异:没有按要求提前通知户主周垣坤或鱼塘实际耕作人何先生。
1、多次联系也没有联系上客户周垣坤先生。
2、没有掌握实际耕作人为何先生这一情况。
3、供电所对施工单位的工作监管不到位。
27 黎先生   线路安全 来电人居住在顺德陈村,供电部门将不少电线安装在来电人家外墙,咨询在恶劣天气下这些电线会对来电人家造成安全隐患的可能性。 1、经查询该地址的运行急修记录及向黎先生咨询了解,房屋入住后差不多十年了,至今未发生过线路安全故障问题,也未遇到对人身安全造成影响的事件,说明供电线路设计、施工及运行管理等方面都是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和规范的。请黎先生放心,在此也感谢黎先生来电,感谢对供电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电网建设是公共设施,关系着千家万户。目前,顺德地区的低压架空供电线路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用街码沿墙敷设,另一种是用水泥电线杆架设。因为村内的通道比较窄,不适宜采用水泥电线杆架设,所以这些地方的低压架空供电线路,一般我局会听取当地村委会的意见,统筹考虑,采用街码沿墙敷设的方式,以减少对全体村民的影响。
采用街码沿墙敷设,我局会先进行严格的专业设计校核,确定沿墙敷设不会对墙体产生安全方面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我局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确保电线不会对墙体产生安全方面的影响。
电网建设是公共设施,关系着千家万户。目前,顺德地区的低压架空供电线路一般会听取当地村委会的意见,统筹考虑,采用街码沿墙敷设的方式,以减少对全体村民的影响。施工前会先进行严格的专业设计校核,确定沿墙敷设不会对墙体产生安全方面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确保电线不会对墙体产生安全方面的影响。
28 何先生    路灯 来电人反映顺德大良锦龙路路灯与楼梯灯同一时间开与关,认为这是不合理的搭配,因为在冬天的时候路面天亮但楼梯间光线还是很暗,希望可以根据天气调整楼梯间与路灯的关闭时间。 路灯是由大良街道路灯管理所管理的,经了解,该处的梯灯也是由大良街道路灯管理所管理的。客户发现此类问题,可向大良路灯管理所反映,热线服务电话是22221719。
29 何先生    错峰 来电人反映顺德勒流工业区早前收到供电局通知准备错峰供电,来电咨询具体安排。 经了解,勒流所于7月9日和10日发出错峰短信:【受地方电厂检修停机及用电负荷快速增长的影响,我区主网出现过载。为保障电网安全运行,避免出现大面积停电事故,7月10日,7月11日请贵户配合执行错峰用电,暂停全部生产用电,于17时30分后可恢复生产用电。】勒流所于7月15日联系客户解释,由于这两天进行负荷调整才出现错峰,到7月12日开始错峰已解除,有新政策再短信通知,客户表示明白。 区局收到上级发布的受限指令后,第一时间向受影响客户发送通知短信,并于短信中说明具体的错峰安排。
30 某先生 (勒流)   短信 来电人反映手机无故被别人登记在供电局的系统上,导致每个月都有通知信息及电话致电来电人手机造成骚扰,多次向供电部门反映此问题,但情况一直没有改变,希望得到上线领导的关注。 经核查,由于我局伦教供电所工作人员录入客户联系信息时,误将该电话号码登记入某用户联系信息中,故来电人能够接受供电信息。我局已对用户资料进行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