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2006年,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反腐倡廉工作,坚决贯彻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落实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的各项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富裕和谐佛山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提出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促进了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保护环境和资源等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督促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格土地管理等工作的专项治理,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3宗,拖欠农村征地补偿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加强对企业排污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环境违法企业495家。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和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执行,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和稳定。
结合市、区、镇(街)党委的集中换届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严明纪律、强化监督,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意见》,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加强审核监督,做到规范在前、预防在前,保证了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继续狠刹“五股歪风”,对党员干部违规干预工程、参与赌博、滥用职权等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参加赌博的党员干部10人,涉案金额760.38万元;查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领导干部16人,涉及违纪金额42.44万元、港币34.5万元。开展对领导干部配备和使用小汽车、公车私用等问题的监督检查,清理纠正未按规定配备使用的小汽车24辆。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和社会团体违规经营问题进行清理检查,收缴违规违法款项7800多万元。加强对领导干部出入国(境)的监管,对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实施集中管理。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规定,规范了企业领导人员的从业行为。
【查案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3342件(次),立案129件,结案126件;给予党纪处分116人,其中涉及处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29人,挽回经济损失7350万元。其中,受到警告处分的17人,严重警告的24人,留党察看的7人,开除党籍的68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12人。在受党纪处分人员中,因安全事故、生产经营管理等失职渎职问题受到处分的8人,占7%;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34人,占29%;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财经纪律的55人,占47%。因贪污贿赂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的8人,占受党纪处分人员的7%。重点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惩治了腐败分子。健全办案制度,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提高了办案工作能力和水平。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认真做好信访、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为476名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认真解决群众在上学、看病等方面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探索建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全市城乡同步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为50.37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1.29亿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进一步落实,教育收费行为不断规范。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全面推行药品网上采购,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20.96亿元,减轻群众负担2.82亿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401项,降价金额1.2亿元。清理追回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1.58亿元,清还拖欠工程款10.57亿元,基本实现全市工程款“零拖欠”目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坑农害农、制售假劣药品等五个突出问题,立案查处坑农害农行为46起,医疗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违纪违法案件6宗,取缔非法行医点292个(次)。对部分公路收费站进行调整,查处公路“三乱”案件5宗,巩固了全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及其“回头查”活动,办好政风行风热线“民生直通车”电台直播栏目,开设“百姓点题、政府解难”专栏,回复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2739个,办理率100%。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市、区都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落实了人员、专项经费、办公场地和设施,建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机制。召开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对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重点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六大领域开展专项调研和自查自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79件,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稳步推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
【源头治理腐败工作】 市、区党委全委会票决制范围进一步扩大,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交流等规定得到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聘任聘用制度改革逐步推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85项;开通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全市244个行政审批单位4483项审批事项纳入监管。加大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和代建制,在供电、供水、公交等公用事业部门进行了市场化改革试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将财政非税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市级财政业务查询系统与市人大、市审计局联网,基本实现对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运行的实时在线监控。全面推广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改革,探索加强镇级财务管理的有效办法,基层财务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全市建设工程公开招标404项,工程造价58.62亿元;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214宗,成交93.91亿元;产权交易22宗,交易金额9.47亿元;政府采购24.29亿元,节约2.44亿元。
【党内监督工作】 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全市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69人次,任前廉政谈话222人次,诫勉谈话27人次,述职述廉5156人次。巩固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成果,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对5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市纪委全会的部署,制定《2006年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项工作目标和措施》,召开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会议,对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7项任务落实到54个职能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对全市5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72个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共402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003年换届以来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考核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