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
【综述】 2015年,佛山市人社系统在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军官转业安置、人才交流和引进、人才招聘以及人事档案管理各项工作中都得到有效推进。开展公务员招录工作,全年成功报考佛山市公务员职位考试人数18888人,最终确定录用506名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序推进,全年事业单位参加公开招聘的单位369个,招聘岗位701个,公开招聘人数1683人,新进人员总数1037人,免公开招聘人员 17人,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达98.5%。做好人才招聘工作,佛山市共举办各类人才招聘会 1039场,有6.7万个单位进场招聘,其中由市人才中心举办的招聘活动78场次,进场招聘单位5521家,进场求职人数6.6万人次。通过全市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调进手续的各类人才6837人,其中市人才中心办理手续671人。提前完成2015年度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共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123人,获省人社厅通报表扬。
【公务员管理】 2015年,佛山市有序开展公务员招录工作,面试环节首次实行考生全员异地交流和考官部分异地交流的双交流制度,确保招录公平公正公开。全年成功报考佛山市公务员职位考试人数18888人,经过笔试后1500名考生进资格审核、体能测试环节,1428名考生进入公务员考录面试,540名考生入围体检,最终确定录用506名公务员。
市直机关雇员管理和薪酬制度。出台《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和《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薪酬方案》,从而明确了雇员数量总量控制的原则及责任,并在岗位定位、薪酬档次、薪酬结构和招聘管理等方面都有了改进与调整,对特殊人才采取灵活定薪机制,为政府招揽人才提供有效支撑。
理顺佛山市非领导职数管理。按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出台《关于市直机关(单位)科级非领导职数计算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各单位的科级非领导职数进行管理。
公务员培训工作。将公务员培训计划纳入全市干部培训主体班次计划,举办2015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班,参训人数115人;科级任职培训班3期,参训人数共231人;初任培训班5期,参训人数共335人;提高班1期,参训人数70人;登记人员公务员学法培训班1期,参训人数87人;以旧城区建设、“三旧”改造等为主题,协助广东省人社厅做好新疆、四川、西藏等培训班的实地考察,共计约250人。
实行质监和工商系统属地管理。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从2015年起,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和工商局归口佛山市政府管理,成为政府组成部门。两局科级以下人员划转、人事关系调整及日常干部管理等完成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全面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各区基本实现制度入轨,有效拓宽基层公务员的职业发展空间。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2015年,佛山市事业单位参加公开招聘的单位369个,招聘岗位701个,公开招聘人数1683人,新进人员总数1037人,免公开招聘人员17人,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达98.5%。
全年共办理岗位变动核准1295人次,办理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核准150人,办结人员调动230人次。
经过用人单位申请,对部分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报考专业对口岗位的人员,采取免予笔试,直接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打通紧缺人才的绿色通道;对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学科带头人、行业领域高端人才,或行业紧缺的人才,采取免公开招聘,直接进入事业单位的政策,充分满足用人单位聘用高层次人才的需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通过这些方便快捷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43人。
【军官转业安置】 2015年,佛山市共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123人,其中团职干部37人(包括正团职3年以上7人、正团职不满3年及副团职干部30人),营职干部48人,连职干部8人,技术干部20人(其中技术8级1人)。提前完成2015年度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获广东省人社厅通报表扬。
【人才引进与交流】 2015年,佛山市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工作,围绕佛山重点产业发展制订《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对重点产业人才给予住房安居、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优惠扶持政策。顺德区出台“顺德人才新政30条”;南海区出台企业紧缺适用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
组团参加国际人才交流活动。组织禅城区、南海区、佛山高新区、佛山火炬园等多家单位携20多家企业的人才和项目需求参加第13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德国高级专家组织在佛山市南海区成立中国首个“德国高级专家工作站”,开辟了柔性引进德国工程师新途径,为南海区10多家民营企业物色德国退休工程师人选。
博士后服务管理工作。2015年,佛山市出台《佛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佛山市对博士后人才扶持力度,10家企事业单位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全市共有博士后工作站59家,设站数量位居全国地级市前列。为引进优秀的博士到佛山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全市每年都组织各区和设站单位到高校物色博士后人才,先后与全国50多所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联系,保证博士后科研工作顺利开展。2015年,佛山市先后赴西安交通大学、郑州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开展博士人才的引进以及商讨联合培养博士后等工作。
人才选拔及人才津贴发放。开展第三届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选拔认定工作,通过建立评选组织机构,组建权威性专家组,对创新和创业领军人选实行量化打分,确保评选公开公平公正。2015年,佛山市发放第二届创新领军人才工资外津贴50人,共250万元;发放第二届创业领军人才工作经费以及创业场地补贴9人,共99万元;发放市直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93人,共87万元。开展2015年人才载体建设资助经费申报工作,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人才招聘】 2015年,佛山市共举办各类人才招聘会1039场,有6.7万个单位进场招聘,其中由市人才中心举办的招聘活动78场次,进场招聘单位5521家,进场求职人数6.6万人次。通过全市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调进手续的各类人才6837人,其中市人才中心办理手续671人。
搭建高校毕业生招聘服务平台。2月28日举办“2015年佛山市(禅城)高校毕业生暨综合型人才公益性大型招聘会”;每季度举办“2015年佛山市春(夏、秋、冬)季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系列招聘会”;4月、6月、9月、11月每月的第四周举办“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招聘周”活动;5~7月开展2015年佛山市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之大学生百日招聘活动;6~11月举办“一企一岗·互济共赢”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系列招聘活动;11~12月举办2015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
实施“互联网+”人才服务,推广就业实名制。将佛山人才网融入“互联网+”人才服务的理念,采用线上线下立体互动的服务模式,通过信息化的手段,为招聘单位和求职者搭建招聘服务平台,让全市人才信息、用人单位人才需求信息流动起来。一是开发启用个性化简历系统,把各类人才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兴趣爱好、个人能力等作为重要参数,为实现大数据适配提供支持,丰富人才数据库内涵;二是开发人才信息大数据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把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和人才数据库信息进行匹配,通过数据引擎分析将最适合的岗位匹配给最适合的人才,从而实现精准就业;三是搭建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信息发布、个人注册及简历录入、网上招聘摊位预定等服务,实时推送最新的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招聘活动、技能晋升培训等信息,使招聘求职更加轻松便捷;四是开发全新的视频招聘系统,可跨越地域空间界限,让就业招聘供求双方通过“邀约”方式实现“面对面”交流,提高招聘成效,节约招聘成本。
政校企合作,启动储备人才引进行动计划。为推动人才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以更高质量的人才服务促进更高质量的就业。佛山市将62家省内外高等院校、高中职院校和本地300多家知名企业列为金牌客户服务对象,签订金牌客户服务协议,建立长效的服务合作机制。按照人才服务信息化、集约化、个性化、一站式的服务标准,一方面为院校提供信息推送、职业指导、就业服务、校企对接等服务,另一方面为企业提供职位匹配、校企对接、用工指导分析、岗位职位分析、用工政策指导、职业技能晋升培训代理等服务。成功促成了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与利迅达机器人公司的校企对接,形成产学研战略联盟。促成国星光电股份公司、蓝箭电子公司与贵州电子信息技术学院储备人才、毕业生就业见习校企合作。组织多批次企业招募储备人才校园对接会,促成30多家企业与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实质性合作。此外,市人才中心还推出副班主任制度,协助院校跟进见习(实习)学生情况,并提供相应就业服务。
区域人才服务合作,做好佛山市组团赴省外开展人才引进招聘活动。3月25日,组织佛山市两家知名电子企业赴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校企对接活动;10月24日,组织全市103家知名企业赴武汉,参加在武汉的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协作组主办的研究生“双选会”;11月14日,组织全市26家电子行业相关的企业赴西安,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合作举办“2015年佛山市电子行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场人才招聘会”;11月21日,组织佛山市34家知名企业赴景德镇,参加由江西省教育厅主办、江西省高校就业指导
服务中心和景德镇陶瓷学院等院校共同承办的“江西省201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系列就业洽谈会陶瓷类专场”;11月26~28日,赴吉林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吉林大学、长春工业大学等高校开展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和校企合作活动,并与东北地区22所高等院校签订《金牌客户院校服务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人才信息共享、毕业生就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合作;11月28日,组织3家高职院校参加由东北师范大学举办的“东北地区28所高师院校2016届毕业生联合供需洽谈会”;11月28日,组织全市18家企业单位赴广西桂林市,在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举办专场人才招聘活动。通过上述的区域人才服务合作,组织举办一系列的人才引进招聘活动,大力引进佛山市紧缺急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技能型人才及优秀高校毕业生。
珠三角城市群人才一体化合作。广州、佛山、肇庆三市人社部门连续第六年在中国南方人才市场联合举办“广佛肇人才一体化大学生专场招聘会”。佛山市、区人社部门组织86家知名企业单位参加,提供1463个就业岗位,吸引了6000多名高校毕业生及各类求职者进场求职。12月4日,赴惠州市参加珠三角城市群人才中心主任2015年联席会议。
【专家顾问团】 9月24日,佛山召开第三届专家顾问团第三次会议,11位顾问参加会议,是参会顾问最多的一次顾问团会议。11位专家顾问结合不同的课题,对佛山的经济和社会建设筹谋献策,会议取得较好成效并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
【人事档案管理】 2015年,佛山市人才中心管理档案数16.2万份,其中接收人事档案20420份,转出人事档案6599份,办理人事代理手续2744份,出具相关证明138份,办理辞职、辞退人员身份认定1034人,代办集体户入户 146人,集体户管理人数为3122人。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人力资源市场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同时暂缓收取其他有关人事代理服务的收费,为流动人员提供免费的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为落实好有关文件精神,佛山市人力资源市场新设立档案服务部,向社会提供各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并创新性增设了“个人档案保管”试行业务,为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就业的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自费留学人员、非国干(聘干)人员提供存档服务,制订了规范的档案服务部工作规程、办事流程图、查借(阅)制度、档案工作人员守则等,处理单位及个人非国干(聘干)职工档案的有关问题。
(李根成)
劳动就业
【综述】 2015年,佛山市城镇新增就业8.27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8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0.85万人,均超额完成广东省人社厅下达的指标任务;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需求64.76万人次,求职72.98万人次,求人倍率为0.89;佛山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6%,同比基本持平,控制在3%的目标以内,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促进创业7214人,带动就业36325人;审核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17笔(比2014年同期多185笔),发放金额9228万元(比2014年同期多3612万元)。
【就业】 2015年,佛山市抓准人力市场需求,促进和稳定就业。针对企业的招聘需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春风行动”“南粤春暖行动”和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招用工高峰期的招聘工作,全力帮扶企业解决招用工问题。全年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各类招聘集市1039场,岗位需求 53.43万人次,市场求职应聘68.95万人次。
规范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模式。结合实际修订《佛山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根据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需要,积极探索适合佛山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模式,提供网上办理服务,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便利,提高就业和失业登记质量。
开展劳务协作,引进高素质劳动力。为吸纳高素质员工特别是技术型员工,解决企业突出的结构性缺工问题,佛山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广泛开展劳务协作活动。多次带领企业赴云浮、韶关、肇庆、清远以及广西、湖南等地参加专场招聘会,并与黔南州和梧州市确定劳务合作协议。2015年,全市人社部门组织企业外出招工次数累计48次,有787家企业参与,共计与11349人达成就业意向。为降低企业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佛山市增设远程招聘室,招聘企业可与外地求职者通过视频面谈,2015年年底与云浮市进行两次远程招聘,近100名求职者与企业达成意向。
打造创业带动就业服务平台,推动大众创业。一是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2015年,佛山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调高至20万元,扩大创业资助对象的范围,新增多项创业补贴,优秀创业项目亦可获得 5万~20万元的资助。二是完善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分别与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佛山泛家居电商创意园签订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与佛山科技学院达成共建创业孵化基地的合作意向,共同推进省、市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2015年,全市由人社部门主导建设或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有20个,进驻企业达2298个。三是营造良好的大众创业氛围。参与举办“佛山市第二届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佛山市首届大众创业交流会暨2015年优秀创业项目展示接洽”等多项创业活动,吸引省、市多个优秀创业项目在佛山进行展示。每月展示一批优质创业项目,在《佛山日报》及有关网站、微信、微博上向社会进行宣传,全年共推介9期共54个项目。
帮扶就业困难人员,促进充分就业。一是持续开展就业再就业扶持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帮助“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大中专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在2015年就业援助月期间,全市各级人社部门(不包含顺德区)共走访296户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帮助156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帮助73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二是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工作。该项工作能更好促进城镇居民就业,进一步推动佛山市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和有序转移,2015年佛山市充分就业社区达标率为98%,充分就业村达标率为99%。
职业指导工作促就业质量提高。2015年,佛山市坚持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为求职者和企业提供专业精准的就业服务。针对企业反映的招用工难题,举办招用工指导讲座,邀请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专家为企业破解用工难题,宣传就业政策法规,受到企业欢迎。在招聘会现场设立职业指导室,方便求职者咨询。职业指导师为求职者提供指导,帮助其找准定位,尽快实现就业。2015年为191人提供一对一个性化职业指导咨询服务,为2517名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团体职业指导。
【职业技能培训】 2015年,佛山市以企业和劳动者的实际需求为导向,继续深化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政策,促进劳动者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的提升。
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政策。2015年,广东省人社厅批准佛山市新增电力电缆工、电气试验工等11个技能晋升培训补贴项目,并将配电线路工、继电保护工2个项目的补贴标准从1200~ 2000元调整到2200~ 3000元。
职业技能竞赛。2015年,佛山市共举办陶瓷工艺师、数控车工、汽车修理工、育婴师等15个职业(工种)的技能竞赛活动,其中,陶瓷工艺师职业技能竞赛被省厅纳入省级二类竞赛管理。
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市级资金竞争性分配。2015年,佛山市评审出5家年培训高技能人才500人以上的机构,每家发放15万元高技能人才培训补助;评审出2所企业自办示范性职业培训学校,每所发放创办补贴40万元。
开展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选拔认定活动,在全市企业一线生产岗位选拔认定50名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每人发放工资外津贴2万元。
【职业技能鉴定】 2015年,佛山市出台《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所审批工作的通知》,明确该审批事项的申报对象、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等内容,并将审批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行职业技能鉴定“管办分离”,将职业技能鉴定(指导)机构职能向执行职业标准、规范考务管理、提供职业能力开发评价公共服务等职能转变,将技能鉴定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向市属职业技能鉴定所转移;进一步明确依托企业、院校等法人单位设立的市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工作职责,调动其参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地提高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水平。
【技工教育】 2015年,佛山市积极推进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全市9所技工院校共招生5231人。组织相关专家对南海技师学院、顺德区技工学校、市交通技工学校、高明区技工学校、三水区技工学校等5家公办技工学校进行教学质量督导。通过教学质量督导,督促学校加强教学质量管理、规范教学过程、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佛山市技工教育内涵发展。
【劳动关系调整】 2015年,佛山市共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示范点47个,其中镇(街)4个、工业园区34个、行业 6个,社区1个,其他 2个;达标的示范点共36个,其中优秀示范点5个,符合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创建标准的示范点达到76.6%,圆满完成广东省人社厅下达的指标。
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依法做好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全年累计发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136份,依法对34家劳务派遣单位分支机构进行备案,共涉及劳务派遣工37609人。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薪酬进行宏观调控。从2015年5月1日起进行调整:佛山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4元/小时,上调幅度为15.27%。对全市1027家企业18.47万名职工的工资数据进行录入,利用薪酬调查数据编制佛山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发布307个工种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为工资集体协商开展提供参考。
构建佛山市和谐劳动关系。10月,佛山市召开全市和谐劳动关系示范点企业培训班,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着重从实操的角度出发,对企业负责人、劳资人员进行劳动法律法规培训。
【劳动监察】 2015年,佛山市立案处置劳资纠纷案件4189宗,调解劳资纠纷案件8957宗,为38121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合计3.8亿元;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702宗,涉及劳动者人数17704人,当期结案11778宗,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
专项检查保障劳动权益。2015年,佛山市组织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大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情况专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执法联合行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督查行动、企业消防安全联合检查行动、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专项检查活动、安全生产重点企业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和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监察等专项检查行动。通过行动,打击企业的欠薪、欠保、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规范企业的劳动用工秩序,消除重大劳资矛盾隐患,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促进佛山市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资纠纷预警机制。2015年,佛山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不断强化劳资纠纷预警机制建设,通过努力,在市及五区均搭建了劳资纠纷风险预警平台,建立了综合采集信息、定期隐患排查、分级分类预警、及时化解风险、定期分析研判的综合防控工作机制。预警信息来源拓展到参保异常、企业涉诉、用电异常、环保违法等领域。至年底,通过市级预警平台累计发现 253家企业存在劳资纠纷隐患,并由各区实时排查,实时处理,在提前化解劳资隐患,预防风险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南海区积极探索网格化社会综合治理模式,将劳动保障网格化作为“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平台”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精细化与现代化的方式实现劳资纠纷的基层治理。各镇(街)划分为若干网格,采取社会购买服务的形式,雇请网格巡查员,对网格内企业的劳动用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方面开展综合化巡查,并通过大数据平台,实时上报企业的劳资隐患等违法行为,再由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及时跟进处理,实行查办分离。通过区、镇(街)、社区三级联动,更有效更及时地发现处理劳资隐患。
两法衔接打击欠薪。2015年,佛山市人社局联合市公安局在广东省率先成立“打击欠薪违法犯罪联合执法办公室”,对劳动行政执法和公安刑事司法工作进行了系统性衔接,建立“信息互通、常态合作、防范有力、查办及时”的工作机制。使人社、公安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办理效率得以大幅提升,有效解决了有案难移的现象,有力地震慑违法犯罪人员的气焰。全年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公安移送案件131宗,公安立案90宗,案件移送量和立案数均大幅提高。从基层反映情况来看,至年底,欠薪案件的经营者逃匿率和转移财产率均大幅下降,犯罪嫌疑人均能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办案,案件办理难度进一步降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建筑领域劳资纠纷解决。针对建筑领域劳资纠纷事件高发的老大难问题,2015年,佛山市支队以局名义,牵头联合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出台《佛山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制度化明确各部门在预防化解建筑领域劳资纠纷中的分工与责任,规范了建筑领域人员管理、工程款支付和工资发放,着力破解建筑工程领域工资款与工程款混淆的难题,标本兼治,联动综合治理建筑领域欠薪行为。
社会舆论监督企业征信。佛山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企业拖欠工资数据和其他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数据载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黑名单”,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在媒体上公布恶意欠薪企业名单,督促企业自行解决欠薪问题,尽快偿还欠薪垫付款。至2015年年底,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部门共向社会公布69家违法企业;2015年在《佛山日报》先后公布17家重大欠薪企业,达到“曝光一家,威慑一片”的效果。
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2015年,佛山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断地探索劳动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的“两网化”管理模式,努力提高监察应变能力和精细化执法服务,逐步形成基础扎实,监管有力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管理体系:一是启用新版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做到网上立案、一案一号、网上分案、网上办案、网上审批,做到程序合法、文书统一。二是启用企业自主申报系统,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办案录入、执法检查、预警排查、大数据导入等方式,加快用人单位信息数据库与电子地图建设进程。至年底,全市已有31.72万家用人单位信息全部录入系统。三是全面推进市、区、镇街劳资纠纷应急指挥处置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区、镇街四级互联互通。现市、区级劳资纠纷应急指挥处置平台建设已开始建设,预计近期能建成并投入使用。四是开展佛山市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对全市近300名劳动监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佛山市劳动监察队伍持证人员比例,进一步提升了劳动监察队伍的整体法律素质。
【劳动争议仲裁】 2015年,佛山市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市企业、村(居)成立580个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226宗,同比上年增长16.7%,其中 10人以上劳动争议案件163宗,同比上年增长24.8%。
【人社法规建设】 2015年,佛山市开展非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对人社系统职权清单中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疑似事项进行集中清理,共清理事项51项,其中20项事项纳入政府内部管理事项予以保留,31项作出提请立法、调整事项类别、取消等清理意见。为配合推进全市“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结合实际,推进人社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设置工作,统一全市行政审批目录标准和要件标准,形成人社部门的通用目录,涉及事项131项。通过电台、地铁、公交等公共媒介投放大量人社普法宣传广告,累计制作普法公益广告23条,累计播放各类普法广告2万余次。
(李根成)
社会保障
【综述】 2015年,佛山市社保事业,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金规模稳步增长,社保待遇再次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启动,社保卡发放突破500万张,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建筑业工人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出台,多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至年底,全市职工养老(含机关事业单位,下同)、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分别为238.74万人、237.34万人、222.32万人、225.69万人和224.06万人,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80.47万人和277.74万人。此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2.63万人,居民住院医保参保人数207万人。2015年,全市职工保险基金收入合计289.17亿元,支出228.28亿元,当期结余60.89亿元,期末累计结余583.85亿元。
【社保待遇提升】 2015年,佛山市各项社保待遇进一步提升。7月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月135元调到155元,全市32万名居保退休人员受惠,另有17万名居保退休人员进行一次性补缴并重核待遇,人均增加208.72元,至年底,居保退休人员人均待遇261.58元;继续按10%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受惠人数达47万多人,人均增加255元,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693元;市直企业和事业单位200多名离休人员生活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按规定调整并补发。
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5月1日起,佛山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由1310元/月调整到1510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由1048元/月调整到 1208元/月。
工伤保险待遇继续上调。佛山市工亡补助金由53.91万元增加到57.69万元,增长7%;伤残津贴由月人均2358.48元增加到2606.05元,增长10.5%;工伤职工的护理费月平均金额由1680元增加到1858元,增长10.6%;供养亲属抚恤金月平均金额由811元增加到897元,增长10.6%。同时调整了丧葬补助金的计发基数,7月1日后死亡的工伤职工均按新的社会平均工资计发。
【社保费率下调】 2015年,佛山市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降成本”的部署,为减轻企业负担,全市职工医疗保险企业缴费费率从2015年4月起由5.6%下调到5%;共为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约4.43亿元,助力企业减负前行。
【社保卡发行及应用】 佛山市自2011年起在广东省率先启动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发放工作,在部、省、市各方大力支持下,成效明显。至2015年年底,完成制卡506万张,激活445万张,激活率87.92%,基本实现户籍人口和异地务工参保人员社保卡全覆盖。在做好社保卡发放激活、职工医保个账划拨的同时,佛山市从2014年8月起按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方案启动利用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各项社保待遇工作,至2015年 7月,各项社保待遇全面实现通过社保卡支付。此外,市社保局积极拓展社保卡在其他方面的应用,按时完成省厅社保卡应用94项考核目录中各项应用,并通过整合窗口服务、互联网等服务渠道,逐渐建成了便民优质的社保卡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医疗费自助结算体系,利用社保卡的联机身份识别、医保个人账户和金融支付功能,实现医疗费用的自助结算;二是依托社保卡建立市民邮箱平台,利用市民邮箱为参保人提供便民服务;三是实现社保卡多渠道自助查询参保、缴费、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待遇发放等个人信息及打印参保缴费证明等;四是充分利用社保卡的安全私密性,在“一门式”政务服务中做好凭卡信息读取、身份识别工作,网上查询和微信查询等方面利用社保卡条码号作为安全登录条件之一。除了社保方面的应用,还逐步拓展社保卡在其他功能方面的应用,支持更多部门和团体共同开拓社保卡的应用。
【生育保险办法顺利实施】 2015年,佛山市在广东省生育保险办法出台之后,及时开展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调研、测算及具体的实施规定、费用结算方式、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制定工作,出台《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难产生育的生育津贴天数从15天调整为30天。上半年提前部署生育保险申办规定、工作手册的编制以及信息系统的改造工作;佛山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正式颁布之后,及时根据新文件,完善并出台生育保险经办部分的文件,并对各区局、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管员队伍进行4场共 500人的培训,同时印制宣传资料,铺开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
【社保经办管理】 2015年,佛山市社保部门注重建章立制,规范社保经办流程。一是明确工伤伤后补缴流程,有效遏制了违规伤后补缴的情况;二是制定《打击骗取社会保险金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涉嫌骗保的一般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的处理程序;三是制定29个门特病种制定的药品目录,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四是印发《佛山市失业保险待遇业务经办指南(试行)》,统一失业保险业务名称、业务表格,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为基层工作者提供政策依据;五是做好权责清单的制定、社会化服务事项标准化制定,经对全部业务全面梳理,共梳理出162项事项目录,其中市本级50项,市级统筹事项101项,区级统筹事项53项;六是妥善处理信访以及行政诉讼案件,所有市民查询回复均严格按照政策和流程回复,做到“处处抓落实,事事有回音”。全年共处理信访110件,行政诉讼案4件,网络发言人回复380单,“12345”热线回复872件,信息公开申请13单。
【社保便民服务】 2015年,佛山市积极响应“一门式”服务改革,应用大数据支撑社保“一门式”服务。以禅城区为改革试点,将153项自然人事项中的90项先行划入“一门式”,借助信息技术实现“一门综合、通窗通办”,使工作流程更为科学,基金安全更有保障,服务群众更加便捷。
广佛肇清四市社保合作。12月下旬,佛山市社保基金管理局与广州、肇庆、清远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共同签订《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合作协议》,建立起四市社保协办服务合作圈、社会保险待遇风险防控机制等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四市流动就业参保人的社保关系转移更便捷,四市参保人重复参保或领取待遇现象将得到改善,并可有效预防社会保险欺诈案件。
省异地就医结算新平台上线工作。为实现更多地市的参保人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进一步提升广东省异地
就医服务水平,按照省社保局统一部署,在全省推行新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包括医院前台的现场结算和月度结算。11月24日,佛山纳入结算平台运行。12月15日,广州有15家医院可以在新平台进行联网结算,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和禅城中心医院也被异地城市选定为联网结算医院。原旧平台联网结算剩余5家医院仍保持旧平台结算的方式,待到医院接口改造完成就可以切换到新平台。至年底,通过省异地就医新旧平台共与20 家广州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联网结算。
工伤医疗费用即时结算顺利推进。佛山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工作自试点启动后按计划推进,至年底,在42家医院实现工伤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6月1日,工伤保险待遇经办系统与工伤认定信息系统实现联网,提高了即时结算率,2015年即时结算金额2500万元,比2014年增加1000余万元。此举大大减少工伤职工往返人社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和医院间来回递交资料之苦,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和社会效益。
社保宣传工作。2015年,佛山市除了通过在各大主流新闻报社刊登撰稿、联合佛山电台946开通《民生社保》栏目,发布“佛山人社”官方微博、投放宣传海报及单张等传统宣传手段以外,还与时俱进,积极开拓新颖的宣传方式,联合25小时网打造“社保5D直播厅”,开通“佛山社保”政务微信,针对佛山社保信息网站进行全面升级改版,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把全市2014年度各项社保数据信息予以公开披露,多管齐下,切实提高参保人对社保的认知度。
【社保基金监管】 内控检查和稽核工作。2015年,佛山市根据广东省内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制定内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5年1月开始实施业务自查制度和抽查制度,发现错误及时纠正;强化对社保业务的抽查稽核,按照广东省人社厅的要求对佛山市2.4万条社会保险疑点信息进行核查;先后对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佛山市参保人在清远、中山、南宁、长沙四市住院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数据及资料进行全面核查;4~6月对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机关退休人员和居民养老退休人员共计80余万人进行资格认证,对逾期未认证的,从7月起暂停发放养老金以防范基金流失,并对未认证人员通过信件、电话、社区工作人员上门等方式通知办理认证,手续办妥后再补发养老金。
财务核算网络安全性。维护基金安全是社保基金财务工作的首要目标和永恒重点。佛山市社保部门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在此基础上,根据全市社保基金财务系统全部纳入网络化管理的实际情况,2015年,市社保局通过更新硬件设备、软件系统改造、改变密根、更换操作密钥等方式,大大提高了数据库运行的稳定性、数据安全性、系统可用性,提升财务网络安全性,确保资金安全。
医疗费用信息监控和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监管,维护基金安全,2014年11月,佛山市医疗费用信息监管系统在第一批医院试点上线,试行中不断完善核查规则和扩大上线范围,2015年8月起,在全市范围内试运行,对于核查发现的违反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问题数据,要求医院进行整改,
取得较好的效果。此外,组织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重点开展“大查房”“病历查阅”及“十五天再次住院调查”主题活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聘请医学专家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11次病历评审,评审病历共 743份,并将专家评审意见进行汇总,作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的依据。
【社保队伍建设】 2015年,佛山市社保部门积极参与构建“1+N+X”区域化大党建格局,深入推进机关在职党员进村(社区)报到工作,以工作团队方式集中开展“双联系”活动,做到了解社情民意、深入宣传教育、积极办好事办实事、带头开展志愿服务、为强基固本献计献力。落实整治为官不为工作,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运用公开栏、专题学习会等多种方式,大力营造“为官有为”的实干氛围。通过年初制定的全年培训计划,开展一系列干部培训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综合能力。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社会福利
【综述】 2015年,佛山市低保、五保等困难对象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政府投入持续加大,并建立了临时救助工作制度。养老服务事业实现加快发展,机构养老建设、居家养老服务更加完善,“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启动实施。同时,防灾减灾救灾网络建设、孤残儿童保障、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等工作有力推进,较好地促进全市社会福利水平的提升。
【社会救助】 困难对象基本生活保障。2015年,佛山市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2015年1月 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510元/人·月调整为590元/人·月,提高80元/人·月;城乡低保补差水平统一为不低于400元/人·月,在广东省率先统一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由各区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上调,五区五保供养标准分别为:禅城区1773元/人·月、南海区1380元/人·月、顺德区1432元/人·月、高明区980元/人·月、三水区1103元/人·月,五区供养标准平均达到16003元/人·年。
社会救助制度机制。2015年,佛山市出台了《佛山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以及贯彻实施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召开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继续加强工作统筹和资源整合,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及时启动低收入居民临时生活补助联动机制,将低保临界对象纳入临时价格补贴范围,2015年1~12月向全市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临界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共1220.34万元。加强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2015年1~12月,全市共支付大病医疗救助金额1458.03万元,救助 9093人次,人均医疗救助补助标准达1603元。
社会救助规范管理。2015年,佛山市印发《佛山市市级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不断规范市级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率。组织到各区进行低保规范化建设督查,并委托高校开展低保入户核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
【防灾减灾救灾】 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2015年,佛山市印发《佛山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2015~ 2020年)》和《佛山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2015~2020年)》。修订完善《佛山市民政局救灾应急工作规程》,组织成立佛山市民政局减灾救灾志愿服务队。加强和规范救灾物资仓储及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市级救灾物资仓库和岭南明珠体育馆应急物资仓库补充购置价值约40万元的帐篷、棉被和毛巾、军大衣、折叠床、睡袋、简易床垫等救灾物资,并更新指示牌和应急饮水设施等。
防灾救灾减灾工作。2015年,佛山市组织汛期安全检查组到各区进行检查,加强汛期前期的灾害风险排查工作。汛期,及时通报汛情减灾救灾工作情况,市、区、镇各级救灾部门加强应急值守和救助准备,落实工作责任。举办救灾扶贫重大活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三级减灾委在桂城街道千灯湖市民广场举行2015年广东省“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暨灾害应急救助演练,省减灾委主任、省政府副省长邓海光,省减灾委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颜学亮,省减灾委副主任、省民政厅厅长刘洪,以及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三级减灾委领导、部分成员单位领导出席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扶贫济困日活动。在2015年“广东(佛山)扶贫济困日”活动中,各级慈善会和红十字会到账捐款5040.91万元。
救灾队伍建设。举办第二批灾害信息员培训班,共培训各区、镇(街道)以及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村(居)灾害信息员共400多人。加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全市成功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133个,数量位居全省地级以上市之首。
【孤儿生活保障】 2015年,佛山市提高孤儿最低生活养育标准。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2015~2017年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2015年、2016年、2017年孤儿最低生活养育标准分别统一提高为1500元/人·月、1650元/人·月、1800元/人·月。开展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建设。按照全面保障孤儿、适度普惠的原则,加强孤儿和困境儿童在生活、医疗、康复、教育等方面的基本权益保障。扎实开展三水区全国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
【公益慈善事业】 2015年,佛山市实施2015年“创益合伙人计划”,出资500万元征集扶持30个公益慈善项目。推进实施异地务工人员大病救助项目、整合儿童大病救助项目,将“地中海贫血”病种纳入救助范围;开展妇女两癌救助、助学救助等项目,并研究制定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助学方案。联合佛山传媒集团举办第四届慈善公益项目大赛。联合佛山电台、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栏目分别举办了“慈善一分钟”专栏播报、“新佛山人,我们挺你——异地务工人员大病救助现场宣传活动”等活动,积极打造网上阳光慈善信息平台,推动市慈善会公信力和品牌建设。
【养老服务发展】 2015年,佛山市养老服务得到进一步发展。一是加快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全年新增收养性养老床位16128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29429张(含涉老康复等床位7667张,在建床位8945张),顺利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2张”的目标。二是进一步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市有32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点1567个,服务设施覆盖率100%,基本实现居家和日间照料服务覆盖城市和农村社区。各区对养老服务对象和服务标准全面扩面提标,使更多老人可享受由政府购买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三是积极落实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价格优惠政策。确保养老机构享受国家有关减轻企业负担、扶持企业发展的税收、注册登记费减免等收费优惠。四是开展养老护理员认证培训。组织各区养老机构参加2015年广东省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班。五是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建立佛山市养老服务体系联席会议,起草《佛山市公办养老机构评估、轮候、入住指导意见》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联合市国土规划局编制《佛山市养老设施布局规划》。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养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起草《佛山市民政局养老专项扶持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方案》《佛山市级养老服务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评审细则》。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新模式。六是加快养老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通过试点建设加强对全市居家养老工作的示范引领,南海区福利中心被推荐确定为全国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网络试点。此外,扎实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
【专业社工发展】 2015年,佛山市大力发展专业社工事业,全市取得社工职业水平证书累计人数达4441人。2015年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围绕“幸福佛山,社工同行”主题,组织策划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工宣传活动,联合佛山电视台策划开展包括社会工作市民体验日、公益地图寻寻乐(社工机构篇)、社会工作技能大赛和社工服务故事展播等系列活动,并通过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热线面对面”“大师傅”“六点半新闻”等节目对公众展示,充分调动本地一线社工和市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宣传效果显著。社工职业水平考试。通过积极发动做好考试报名工作,市、区还举办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辅导)班。2015年全市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共1194人,取得社工职业水平证书累计人数达4441人,按照2014年底佛山常住人口计算,每万人拥有社工数达6人,顺利达到“每万人拥有5个社工”的目标。
社会工作员登记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社会工作员评价制度,对未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但已经在社会工作领域从事一线工作的“准社工”,通过一定课时的专业培训,登记为“社会工作员”。2015年全市共有1394人通过社会工作员考试。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教育培训。为规范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工作,制定出台《佛山市民政局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细则》。继续选派符合条件的本地社工赴港参加培训,提高社工的服务能力和理论水平。
佛山市社会工作协会的平台。指导制定《佛山市社会工作协会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社会工作协会关于社会工作员培训及认证工作指引》等行业规范文件,做好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
【“双拥”优抚安置】 拥军优属工作。2015年,佛山市高质量完成第十轮“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获民政部和省民政厅调研督导组高度肯定。调整提高优待抚恤补助标准,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了抚恤补助和春节、“八一”节日慰问金,临时物价补贴,广泛开展“关爱功臣送医送药”活动,做好抗战老同志、老战士的纪念章、慰问金发放工作。大力弘扬革命先烈精神,市、区举办烈士公祭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对吴勤烈士陵园进行美化翻新和环境改造。妥善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出台《佛山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方案》,2015年全市共接收随军家属132人,随军家属一次性安置补助金标准调整提高了10.57%,达到83501元。精心组织拥军优属慰问活动。举行党政军领导迎春座谈会、佛山市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8周年大会、重点优抚对象“八一”座谈会,开展慰问佛山驻地部队及其上级机关、域外共建部队活动。深入推进“双拥在基层”“双百拥军行”“军地一家亲”等主题工作,开展了“送电影进军营”、寻找“最美军嫂”和《守望你我的天空》公益流动演出等军地联谊共建活动。大力加强双拥宣传,在市政府大院东门宣传墙设置创建“双拥模范城”巨幅公益广告;联合佛山电视台拍摄佛山市“双拥”专题电视片并在黄金时段滚动播出;制作“双拥”画册;在省、市报刊和电视媒体及社区报纸开辟“双拥”宣传专栏或刊登专题报道,并使用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定期发布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用语,制作“双拥”公益广告视频在镇(街道)的电子显示屏播放。此外,全市共建成“双拥”共建文明路和“双拥”一条街4个,在主要路段出入口共设立永久性“双拥”广告牌和电子显示屏20个,公交车站宣传广告箱48个,发放宣传单、宣传海报等宣传品22000余件,营造浓厚的“双拥”工作氛围。
退役安置服务。2015年,佛山市全力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市接收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1126人,为退役士兵发放安置补助金5576万元。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冬季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和《佛山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档案考核暂行办法》,采取档案考核办法将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为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雇用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的正式员工三类职位。认真抓好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2014年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知晓率为100%,共有659名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参加免费培训,参训率达100%。创新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成立市复退军人服务中心,联合市爱促会共同做好复退军人服务工作,包括开展复退军人帮扶慰问活动、稳控复退军人利益诉求群体、化解复退军人矛盾纠纷等,并通过市爱促会初步搭建政府与复退军人的沟通平台。落实好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等服务管理,市第二军休所荣获民政部、总政治部授予“全国军休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福利彩票发行】 2015年,佛山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安全有序,销售渠道开发、市场开拓、公益宣传、队伍建设等工作得到加强,全年福利彩票销售额20.08亿元,同比增长8.19%。
【殡葬服务管理】 2015年,佛山市完成了广东省政府对佛山市2013~2014年的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考核,排名全省第三,受到省民政厅的通报表扬。积极推进殡葬基本服务费免除扩面提标,自2015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免除7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最高额达1320元。连续第12年举办骨灰植树活动,对积极参与生态殡葬活动的丧属发放骨灰植树补贴。组织开展全市殡仪馆开放日活动,全力保障清明祭拜文明、安全、有序进行。
(吕龙锋)
老龄工作
【综述】 2015年,佛山市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全市参加职工养老人数达377.9万人,参加职工医疗人数达272.9 万人。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二连涨”,增加到2693元/人·月,同比增长10.5%;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135元/人·月升至155元/人·月。
【社会救助标准】 2015年,佛山市社会救助标准不断提高,从2015年1月1日起,佛山市城乡低保标准从510元/人·月调整为590元/人·月,整体提高了80元/人·月。同时,为进一步缩小城乡困难居民的生活差距,实现低保对象“同城生活、同城待遇”,从2015年1月1日起,佛山市城乡低保补差水平统一为不低于400元/人·月,在广东省率先统一了城乡低保平均补差水平。2015年12月,全市城镇低保补差实际水平为 510.66元/人·月、农村低保补差实际水平为407.15元/人·月。2015年8月,全市五区五保供养标准调整为:禅城区1773元/人·月、南海区1380元/人·月、顺德区1432元/人·月、高明区980元/人·月、三水区1103元/人·月。
【老年医疗保障体系】 2015年,佛山市老年医疗保障体系日益健全。一是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佛山市按照“每个镇(街)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3万~10万人口。在此基础上,按照“每1万人口1个或居民步行10~15分钟可及的原则,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机构设置标准,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至2015年年底,佛山市共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1个、服务站324个,构建起社区卫生服务框架体系,实现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街)全覆盖。二是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模式。鼓励和支持基层医疗机构与辖区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等机构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定期到养老院开展巡诊服务,规范和指导医疗卫生、护理、康复技术,建立病人转诊机制。三是大力推行家庭医生式服务。 佛山市五区共建设有36个家庭医生式服务市级示范点,把老年人、慢性病非传染病患者等作为重点人群,以家庭医生与居民签约的形式提供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惠民医疗、个性化医疗保健服务。2015年,全市组建家庭医生式服务团队有562个,累计有11.9万户家庭38万多名居民签定服务协议,上门诊疗服务达22.67万人次。四是各区大力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2015年,全市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老年人商业保险覆盖率居全省第一】 2015年,佛山市全面实现7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财政统保。其中,高明区、三水区进行了扩面,将6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统保范围,实现老年人政府统保全覆盖。2015年全市财政统保参保人数47.15万人,覆盖率达69.13%,覆盖率和保费规模均排在全省第一。
【为老服务力度加强】 无障碍改造工作推进有序。2015年,佛山市编制《佛山市无障碍设施改造规划及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示范项目建设与改造规划》,明确、有序地推进佛山市无障碍改造建设工作。另外,针对佛山市住宅旧楼加装电梯难的问题,出台《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为市民提供指引和依
据,扫清市民办理旧楼加装电梯工作障碍。
养老基础建设投入逐步加大。2015年,佛山市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市级财政留成部分共10072万元,重点用于加强佛山市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其中,扶持各区的市级养老资金8300万元补贴到位,重点用于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和三水区进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养老机构建设。此外,区级统筹安排资金14691.5万元投入以上养老项目,总投入合计22991.5万元。
【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2015年,佛山市将丰富老年人文体生活作为《佛山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一个重要指标来抓,每两年举办一次文艺汇演,每四年举办一次老年人运动会,为全市老年人提供一个展示才艺,相互交流的文体大舞台。一是举办2015年佛山市老年人文艺巡演,通过每区举办一场文艺汇演的形式,扩大佛山市老年人文艺巡演的影响力度。文艺巡演共举办了5场,全市约2000人次参加活动。二是各区各单位“敬老月”活动精彩纷呈。按照市老龄委的部署,各区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月活动。如市老龄办结合实际开展老干部慰问活动,对498名市直80岁以上离休干部进行慰问;南海区老龄办、南海区公安局联合举办佛山市老年人防诈骗巡讲活动,以有奖问答,群众现身说法、嘉宾访谈、派发资料等形式向老年人宣传防诈骗知识,提高老年人自我防范意识与能力,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祖庙博物馆在春秋祭祀仪式和乡饮酒礼等传统节庆活动中,邀请耆老贤达代表参加,让更多的耆老尊长共享佛山的开放和谐成果,体现佛山历史上尊老敬贤的优良传统。三是文化场所服务更加精准贴心。各级图书馆注重加强对老年人的服务,营造温馨的精神家园。如佛山市图书馆每月策划开展一期符合老年人性格、年龄特征的读书活动,还在报纸阅览室推出老年读者优待服务措施,努力为老年人营造方便、舒适的阅读环境。四是充分发挥退休党员支部作用。佛山市市直属机关工委创新学习形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干部到佛山新城等地就佛山城市建设成绩、城市发展新貌进行参观考察、调查研究,亲身感受佛山市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成果;组织离退休干部观看红色电影,追忆历史、缅怀先烈,使老党员在丰富的活动和学习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