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河长制工作接受省验收督查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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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日报讯记者谈飞洋通讯员河长办报道:“佛山积极探索制定河长制工作投诉举报制度,三水区探索确立了‘1+1+7’治水体系,这些都是佛山河长制工作明显创新之处。”12月26日至27日,广东省全面推进河长制验收督查工作验收组到我市验收督查,对我市河长制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12月26日,省验收组一行先后到禅城区南庄镇绿岛湖、张槎街道小布窦涌、顺德区凫洲河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各区河长制工作情况;12月27日进行查验资料,并在市政府召开座谈交流会。
  “佛山市委市政府对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认识到位,高度重视,启动早,行动快,措施有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面推行河长制开局良好,值得充分肯定。”省验收组组长、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巡视员陈俊勤提出,佛山要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工作体系,力争走在全省前列;并实施湖长制工作,以湖泊为单元,编制和完善“一湖一策”方案;坚持水岸齐抓,做好内河涌治理,努力达到河畅、水清、提固、岸绿、景美的目标。
  “佛山的江河湖库都有河长、湖长、库长,接下来,我市将领先示范,在全市146个湖库全面推行湖长制、库长制工作。”市河长办主任、市水务局局长李永生透露,我市将进一步提高统筹协调能力,提高形成河长制工作合力,探索开展进社区、进学校活动,让群众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
  据介绍,我市将继续推进227条重点河涌治理,实施江河湖库综合整治;继续全面推行河涌污染整治挂图作战,灵活用好“督办、挂牌督办和书记市长环境保护督查令”三大利器,有效改善我市水生态环境。